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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帳上投資性不動產可更貼近「市價」。銀行局昨(2)日邀集12家銀行開會,原則同意銀行業的投資性不動產續後評價,除現行收益法、土地開發法,可比照保險業增加市場鑑價法,目前有17家銀行擁有投資性不動產共648億元,若增加評價方式,估計可增加500多億元,最快可在今年半年報可顯現在獲利及淨值。目前有17家銀行因為是公股銀行、或併購等原因,帳上有投資性不動產,如土地銀行即有243億元左右,彰銀也有110億元,另外如華銀、一銀也都有60多億元,但目前只有國泰世華銀及台北富邦銀帳上的投資性不動產是採公允價值(即市場稱市價)列帳。if (typeof(ONEAD) !== "undefined"){ONEAD.cmd = ONEAD.cmd || [];ONEAD.cmd.push(function(){ONEAD_slot('div-inread-ad', 'inread');});} 銀行向金管會反映,目前銀行不動產要採公允價值,只能用收益還原法,即用2年期郵政儲金利率加3碼,即約2.125%作折現率,素地則用土地開發法,評出來不見得對銀行有利,建議比照保險業用市場鑑價法,且只要3億元以上或占資本額20%以上的土地才委外鑑價。銀行局表示原則上同意比照,近期即可發函,但銀行要適用時必須注意資本適足率,主要是不動產增值只能有45%計入第二類資本,但算風險資產(分母)時要全計,即不動產增值越多的銀行,資本適足率或第一類資本可能下跌,需要增資,但銀行若採用新方式,17家行共可增值500多億元,且最快半年報即會顯現,並可過損益表及進入淨值。銀行局昨日也公布國銀2月資產品質,37家國銀前2月累計稅前盈餘為525.71億元,較去年同期衰退4%,主要原因是今年前2月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獲利133億元,同比衰退29%,海外分行前二月獲利59.7元,也衰退5%,但國內分行反而獲利成長,前二月獲利332.9億元,成長12%。去年銀行獲利3,200億元,金管會今年預估會再成長5%,但前二月海外獲利不給力,去年前二月銀行來自海外分行及OBU共獲利250.5億元,占國銀當時整體獲利的45.7%,但今年海外分行及OBU獲利僅占36.7%,銀行局分析主要原因就是去年前4月銀行大賣TRF(目標獲利選擇權),且主要都是在OBU及海外分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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